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教育文体局)纪委,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监〔2015〕4号)、市纪委教育工委《2015年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苏教纪监〔2015〕1号)精神和纪委廉洁文化建设、检察院预防教育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石之光·清风校园”校园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遵法·崇廉·明德”为主题,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弘扬崇廉尚洁良好品行,培养为民为公理想信念和诚实、节俭、有责任心的道德观念,推进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传播,营造廉荣贪耻的清风校园。
二、主要内容
(一)中小学师生廉洁文化征文活动。活动对象为中小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廉洁教育系列读本(内容大纲见附件),结合实际,积极撰写读书心得。
1.征文要求。题目自拟;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文字简洁生动,事例真实、富有感染力;体裁除诗歌外不限;小学生征文字数在600字左右,初中生征文字数在800字左右,高中生征文字数在1000字左右,教职工征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每篇征文作者只限1人,征文必须为本人创作,未正式发表,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使用A4纸编辑;征文题目,三号黑体居中,如有副标题,四号楷体居中;作者姓名,四号楷体居中;正文,小四号仿宋,首行缩进二字符,单倍行距;文末尾注,作者所在市、县(市、区)、学校名称、联系电话;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
2.评选组织。各市(区)教育局对本地区师生的征文进行初评后择优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室,各市(区)限报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教职工征文作品各5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限报学生和教职工征文作品各3篇;市教育纪工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各组别作品进行评奖并表彰,同时遴选出各10篇参加教育厅组织的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中小学师生廉洁文化征文活动。
3.报送要求。9月25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室(jcs65230640@163.com或教育局网络办公系统,联系电话:65216785)。
(二)其他廉洁文化特色活动。各地、各校结合学校德育教育、法治宣传和青少年“八礼四仪”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会同纪委、检察院积极开展组织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校特别要结合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读本》、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规定,自觉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二)加强宣传总结。各地各校要加强活动宣传,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校园网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营造活动氛围。要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市纪委“廉石网”、苏州教育网将作宣传、展示。年前我市将组织总结表彰活动。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地各校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干部、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廉洁教育系列读本内容大纲
中共苏州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白
2015年8月4日空白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