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教师志愿者暨“我的志愿服务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5-25    来源:    编辑:xuxj1    浏览:10236次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教师志愿者暨“我的志愿服务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代管)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弘扬崇高师德,引领社会风尚,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教师志愿者暨“我的志愿服务故事”征文公益活动。活动通过深入寻找、挖掘、宣传、学习身边的优秀教师志愿者以及教师志愿服务团队,对他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给予鼓励和褒扬,传递社会发展新动力,聚合教育发展正能量,在全社会掀起崇尚师德的热潮,推动全市教师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苏州市教育志愿服务联合会、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活动对象

从事过志愿服务的教师、教师志愿服务团队。

三、推选要求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学生、家长等,均可推荐身边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志愿服务教师及教师志愿服务团体。

2.事迹要典型、具有代表性,能彰显志愿服务教师以及教育志愿服务团队献身教育、无私奉献、奋发有为的精神,尤其是能展现出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形象。

四、参评材料

1.由自荐人或被推荐人本人提交材料,由参评的志愿服务教师或教师志愿团队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确认参评教师或团队身份、材料的真实性。

2.参评者要提供个人或团队简介(500字以内),撰写一篇“我的志愿服务故事”(3000字以内),讲述志愿者或团队在志愿服务中或最深刻或最感人或印象最深刻的时刻、场景或故事。推荐单位可提供概述性材料,介绍志愿者或团队做过的志愿服务工作。

3.“我的志愿服务故事”文章要求:3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身份进行讲述,内容真实感人,积极向上;可附带图片、视频补充说明;文章内容应是作者真实的志愿服务故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五、推选方式

活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教师本人自荐、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选送、大众推选和评委会初选、公示、终评的程序进行。

为确保真实性,入围的材料和文章,组委会将通知作者提供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材料。

六、推选名额

1.此次活动将评选出10名全市“最美教师志愿者”、10名全市“最美教师志愿者”提名奖、5个全市“最美教师志愿服务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并推送参与全国“最美教师志愿者”的评比。

2.“我的志愿服务故事”征文优秀文章,将由组委会推荐,陆续在《苏州日报》、苏州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上刊播。并推送《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及有关新媒体上刊登。

3.部分优秀文章将结集出版《我的志愿服务故事》一书。

七、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16615

2.材料报送方式:

登陆http://114.215.190.100/Manage进行报送。

3.咨询电话:0512-65733820(徐鹤翔)。

苏州市教育志愿服务联合会

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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