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7-03-23 来源:学生处 浏览:13608次
各分院、办学点: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进一步推动优良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各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在籍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照学院注册在籍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总数的2‰分配,全院共计376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政治方向坚定,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学习努力刻苦,专业课成绩优秀(85分以上),其它课成绩优良(75分以上)。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干部、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责任感强,工作务实创新,成绩显著,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中60%比例用于评选五年制高职的四、五年级学生,40%比例用于评选五年制高职的一至三年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在各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坚持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校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上报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园公示栏和校园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未经公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评资格。公示结束后,需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学院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名单审核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juti.cn)向全院公示,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五、奖励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学院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各校要在校园内认真宣传受表彰学生的优秀事迹,以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将学生“优秀事迹登记表”(附件2)归入个人档案。
表彰后的一年内如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所获荣誉,并追回荣誉证书。
六、报送时间
各校请于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附件2)报学院学生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偌伶。联系电话:025-83335346。
通讯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