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7-08-31 来源:学生处 浏览:48161次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四、五年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时间、对象及条件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我院五年制高职的四、五年级在籍学生,符合国家和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并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免除四、五年级的学费。
二、资助经费及提取规定
学费免除的经费由各校支出,所需资金从生均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各校要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三、相关程序及要求
1.各校要重视建档立卡减免学费工作,加强宣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当地扶贫办登记并领取扶贫手册。
2.各校要按照文件精神,以省资助系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数据库信息为准,比对并核实扶贫手册及相关信息。
3.各校按照比对结果免除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
4.各校按规定公布政策落实情况,接受学生及社会监督。
联系人:郭偌伶 ,联系电话:025-83335346 。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
(苏财教〔2016〕151号)(请到联院奖助贷管理群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28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7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