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7-12-11 来源: 浏览:198707次
一、告知事项:因公赴台申报办理须知
二、报批程序:
1. 市政府报批: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申报→市台办初审→市政府批准→市人事局(或组织部)政审
2. 台办系统报批: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申报→市台办申报→省台办批准
三、申报递交材料
㈠ 报市政府:
1. 赴台请示。请示内容主要包含以下要素:邀请单位、组团单位、出访任务和目的、出访日期和在外时间、出访各项费用承担者、出访人员及其5年内出国(境)记录和赴台计划编号等
2. 台方邀请函
3. 台邀请方简介
4. 在台行程安排
5.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模板填写)
6. 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按规定模板填写)
㈡ 报省市台办:
1. 赴台请示。请示内容主要包含以下要素:邀请单位、组团单位、出访任务和目的、出访日期和在外时间、出访各项费用承担者、苏州市报批情况等。
2. 台方邀请函
3. 台邀请方简介
4. 在台行程安排
5.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模板填写)
6. 赴台人员临时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备案)
四、赴台限定
每团6人6天。
五、入台证办理、行前宣传教育和返回后反馈工作
1. 入台证办理:审批结束后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 行前宣传教育:赴台团组或人员赴台前须在市台办接受行前宣传教育
3. 返回后反馈工作:赴台团组或人员须在返回后15天内向市台办和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递交以下材料:
⑴ 赴台证
⑵ 赴台报告
⑶《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审批表》(按规定模板填写)
六、受理部门:
1. 苏州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报批工作、返回后反馈工作
2. 苏州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经费预决算工作
3. 苏州市教育局组织处: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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