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5-12-07 来源: 浏览:40893次
教学督导结果通报制度
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监控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结果通报的目的
教学督导是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督导过程中掌握了解的教学基本情况编制“督导简报”、“教学巡视检查简报”等,定期向全校通报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督导信息,推介教育教学中的先进事例,处理并纠正教育教学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例,逐步实现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保证教学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督导结果通报的内容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和有关决策贯彻落实情况;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有关教学文件执行情况;
3、教学职能部门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和系(部)教学组织与管理情况;
4、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和教科研工作情况;
5、教师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情况;
6、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及与学生的教与学支持服务开展情况;
7、学生课堂纪律、课内外学习及学习效果情况;
8、教学课外辅导的组织及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情况;
9、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及试卷的检查、分析与管理情况;
10、学生跟(顶)岗实习的组织安排、工作流程、实习效果情况;
11、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12、其他与教学有关的情况。
三、教学督导结果通报的方法
1、重要教学信息随时报
督导处负责对教学职能处室和系部日常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发现重要教学信息随时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2、常规督导工作每周报
督导处对学校、系部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检查发现的教学信息及时进行梳理、统计,每周按时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3、专项督查项目限期报
督导处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督导制度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周和有关教学质量的专项检查,认真进行归纳、分析,并限期形成总结报告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4、综合检查内容定期报
督导处要按照《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每学期组织全校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并认真进行归纳、分析、形成总结报告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四、执行时间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生效。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