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高职函〔2015〕95号
关于开展2015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优秀校本教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引导职业学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对接职业资格标准,吸收技能大赛成果,突出中高职有机衔接,有针对性的进行校本教材开发。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校本教材评选。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教材应是2010年至2014年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由学校教师自主开发编写(或作为主编主持编写)且已正式编印成册,在本校使用一年以上的正式出版或非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已参加上届校本教材评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2.参评教材应开发有与之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如微课、教学课件、教学视频,也可是网络课程资源。
二、评选种类
参评教材可以是单本教材,也可以是系列教材(三本或三本以上)。主要评选两个方面的教材,一是专业技能类、二是特色选修类。
三、具体要求
1.校本教材开发要与课程改革相结合,反映课程改革优秀成果。要在推进课程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校本教材开发,教材的开发过程要能体现课改的理念,不能停留在传统教材的编写上。参评教材应在教学中使用一年以上时间,通过使用不断修订完善,有效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师生反应良好。
2.校本教材开发要与资源建设相统一,注重立体化资源建设。要立足当前信息化教学的需求,把教材开发与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有机统一,不能是简单的纸质教材开发,要开发多种资源,甚至于建立课程的网络平台,用互联网+的思维,改变教与学的传统模式。
3.校本教材开发要与岗位需求相适应,体现最新技术技能要求。专业技能教材要对接甚至高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企业岗位核心技能要求,积极吸收技能大赛或企业最新技术(工艺)发展成果,以工作任务引领,注重有效性。
4.校本教材开发要与规划教材相错位,作为规划教材的有效补充。一是面向新兴产业、特色产业,规划教材较少甚至没有,而学校教学又必须的教材。二是要与现有教材在理念、方法上有大的突破,体现了一种新的课程思想。三是结合学校需要,编写实验实训指导手册或者其它方面的教材,填补现行教材的空白。
5.校本教材开发要与地方文化相融合,展示地方及学校特色。与地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相结合,编写一些特色选修类的教材。
6.校本教材开发要加强研究实践,注重科学性规范。要有完整的教材编写体系,教材内容符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认知规律,体现出创新性和先进性。难度合适,容量适宜,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文并茂,术语科学、图形及符号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校本教材开发要遵守知识产权法,体现自主创新。严禁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教材编者保证对教材全部内容拥有知识产权,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评选办法
1.各学校根据评选要求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择优向苏州市教育局选送。每校参评的校本教材不超过5项。
2.苏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专家,采取对校本教材审议打分的方式进行,对评出的作品在全市范围展示推广,并予以表彰奖励。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15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元,系列教材获奖加倍奖励。
3.对在评选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将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并予以奖励。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主要用于学校校本教材的开发与建设。
4.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一)
(2)汇总表(一份,见附件二)
(3)校本教材提供完整的参评校本教材一份(单本或一个系列);数字化教学资源一份(每项教材的配套资源刻录一张光盘,网络课程资源提供平台的网址及用户信息)
(4)有获奖情况的,请将获奖证明的复印件(一份)一起报送。
5.申报材料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到位。
其中申报材料电子稿(申报表、汇总表)报送苏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联系人:黄丽华,联系电话: 65236421 邮箱:hlh425@163.com;
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到苏州市职业教育精品教材展示馆(米博体育官方网站入口内),联系人:周祥,联系电话:0512-68247042。
附件:1.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校本教材评选申报表
2.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校本教材评选汇总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3日